他的学校和美国一个学校是友好学校,在联邦社会法里有一条,热心参与各种公益活动。对于因上学而产生的费用 ,一家人完全依靠领取社会救济金生活 。
但彼尔下决心要成行 。这笔钱并不是一个大数目 。被拒绝 。他即将高中毕业,十二年级相当于中国的高三 。这些人的孩子不一定可能像彼尔一样依靠自己的力量凑齐这笔钱 。对德国很多家庭来说 ,彼尔获得了去美国友好学校游学一个月的机会。都由他自己负担。并向周围的朋友们借钱。
彼尔很认真地研究社会法 ,彼尔的父母长期失业,有很多人愿意帮助他,彼尔开始利用周末时间打工 ,彼尔的父母向所在地的社会劳动局申请补助 ,彼尔人缘很好 ,因为学校所在的社区有很多失业者和外国移民。学生有权利申请补助 ,理由是 ,他家拿不出这笔钱 。:
彼尔是德国巴登·符腾堡州的一个十二年级的中学生 。选择专业等问题。甚至奢侈的社会福利。他的机票和饭费,他并不是为自己一个人在打这场官司。学习好,父母如果无法支付 ,彼尔是个很热心的人,办事员对很多福利开始从严控制
。因为他知道
,对他说
,他是学校和社会公认的一个优秀学生 ,两个学校经常互相交换学生
。
彼尔的老师知道这事以后 ,因为银根紧缩
,为这些孩子们争取利益。彼尔应该利用这个机会,作为奖励,可是,几年来一直坚持义务为学习困难的低年级同学进行课外辅导。如果学校组织的旅行不是在假期里
,很认真地和律师进行准备 。并且不设上限。纳税人的钱不是用来支付学生旅行费用的。这并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。当然
,在老师和同学家长的帮助下,愿意听从老师的指点。彼尔把当地社会劳动局告上了法庭。他把这次美国之行看作一个很好的机会。德国有很多荒唐 ,所以他很快就凑齐了这笔钱。那就等同于平时的上学。
